- 归属部门:
- 全部 政府(112) 经信(139) 市场监管(23) 发改(19) 科技(73) 财政(51) 税务(22) 民政(0) 商务(11) 人社(27) 经合(1) 应急管理(7) 农业农村(15) 扶贫开发(1) 生态环境(3) 其他(2173)
- 行业类型:
- 全部 锂电及新材料(453) 电子信息(464) 机械制造(460) 油气盐化工(451) 食品饮料(453) 医药卫生(408) 纺织服装(345) 建筑建材(352) 物流运输(294) 银行金融(282) 电力水利(355) 电子商务(277) 教育培训(271) 农林牧渔(385) 批发零售(274) 服务业(295) 其他(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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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8 阅读量(171)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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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8 阅读量(179)产业政策工信部信管[2016]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为规范电信服务,保障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电信服务协议有关规范性要求通知如下: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开展相关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与用户订立电信服务协议,做到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对等。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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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8 阅读量(199)产业政策工信部消费〔2016〕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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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8 阅读量(180)产业政策为推进工业机器人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我们组织制订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附件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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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8 阅读量(176)产业政策工信部信管函[2016]564号你公司关于成为“.SITE”顶级域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成为“.SITE”顶级域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SITE”顶级域服务器。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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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1 阅读量(168)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1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食品工业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传统民生产业,在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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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1 阅读量(151)产业政策为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告。 附件: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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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1 阅读量(166)产业政策依据《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现将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和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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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1 阅读量(149)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工业是强国之本,文化是民族之魂。工业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而形成的、渗透到工业发展中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对推动工业由大变强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关键性的影响。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工业文化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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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13:01 阅读量(160)产业政策依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14〕204号),经企业申报、有关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复核、行业协会核实、公示、现场核查,现将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第十一批焦炭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1)、第二批焦炉煤气制甲醇生产企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