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2:11:41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规范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评估,我委拟推荐一批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和咨询机构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省级清洁生产专家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技术;
(二)熟悉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清洁生产工作内容以及程序;
(三)取得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工作三年以上;
(四)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二、推荐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条件
(一)在四川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地;
(二)具有相关工业行业工艺技术、环保、能源等领域的工程咨询资质;
(三)拥有熟悉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管理,了解清洁生产知识,掌握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评估程序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其中工艺技术、环保、能源专业的审核人员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人);
(四)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和一定工作业绩的工程咨询单位、科研院所、工程设计单位或ISO14000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等单位可优先入选。
三、专家和咨询机构的职责
(一)入选的专家可以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委托,为我省工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贯彻国家清洁生产法规、政策、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制定指南等提供咨询服务;接受各级主管部门或企业的委托,对清洁生产相关项目进行论证,参与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包括清洁生产培训、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参与其它与清洁生产有关的工作;
(二)入选的咨询机构可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或受企业的委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推荐程序
(一)被推荐人、咨询机构自愿申请;
(二)被推荐单位同意,填写推荐表(见表1、2),加盖公章,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直属单位可以直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把关汇总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研究审定后,在省级网站上公布我省清洁生产专家和咨询机构名单;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到有关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做好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规范的宣传推动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填写推荐表,并提出意见,于8月28日之前将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专家推荐表(附表1)、四川省清洁生产咨询机构推荐表(附表2)及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225室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许西现 电 话:028-86266575
邮 箱:632203928@qq.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为了提高我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规范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评估,我委拟推荐一批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和咨询机构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省级清洁生产专家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技术;
(二)熟悉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清洁生产工作内容以及程序;
(三)取得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工作三年以上;
(四)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二、推荐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的条件
(一)在四川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地;
(二)具有相关工业行业工艺技术、环保、能源等领域的工程咨询资质;
(三)拥有熟悉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管理,了解清洁生产知识,掌握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评估程序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其中工艺技术、环保、能源专业的审核人员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人);
(四)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和一定工作业绩的工程咨询单位、科研院所、工程设计单位或ISO14000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等单位可优先入选。
三、专家和咨询机构的职责
(一)入选的专家可以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委托,为我省工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贯彻国家清洁生产法规、政策、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制定指南等提供咨询服务;接受各级主管部门或企业的委托,对清洁生产相关项目进行论证,参与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包括清洁生产培训、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参与其它与清洁生产有关的工作;
(二)入选的咨询机构可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或受企业的委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推荐程序
(一)被推荐人、咨询机构自愿申请;
(二)被推荐单位同意,填写推荐表(见表1、2),加盖公章,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直属单位可以直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把关汇总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研究审定后,在省级网站上公布我省清洁生产专家和咨询机构名单;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做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到有关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做好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规范的宣传推动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填写推荐表,并提出意见,于8月28日之前将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专家推荐表(附表1)、四川省清洁生产咨询机构推荐表(附表2)及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225室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许西现 电 话:028-86266575
邮 箱:632203928@qq.com
附件下载: 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专家推荐表及咨询机构推荐表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