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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工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3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23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19-05-23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工信厅消费〔2019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医药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企业各类年报和定期报表的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及时将统计数据经中国医药统计网直报平台上报,确保医药工业统计上报工作顺利完成。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部(消费品工业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成 010-66017308 010-66018550(传)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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