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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12 14:51:57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5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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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14:51:57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成都、自贡、乐山、南充、宜宾、泸州、绵阳、德阳、内江、广元、资阳、雅安、阿坝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会议)办公室:

    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开展稳定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31号)要求,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助力赢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拟在部分市(州)组织开展2020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以下简称共同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共同行动,面向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理念,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2020年培育目标任务是,在我省部分市(州)选取60户企业进行点对点培育,力争80%的培育企业能达到用工管理规范、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和谐共赢理念融入企业文化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求。

    二、培育对象

    从成都等13个市(州)选取60户企业(指标分配见附件1),重点从劳动用工管理、协商民主机制、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有待提高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中选取,优先选取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现状分析阶段(2020515前)。各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按照共同行动确定的培育对象要求,紧密结合当地企业复工复产和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研究确定共同行动的培育对象企业,全面分析评估所确定企业劳动关系现状,深入查摆劳动用工管理、协商民主机制、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短板和薄弱环节,并坚持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分别对培育对象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措施。在此基础上,各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务必于515日前汇总填写《四川省2020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培育对象企业基本情况报送表》(附件2),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

    (二)统一培训阶段(20205月下旬)。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拟对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开展共同行动专题培训。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劳动关系领域政策法规解读、违规用工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培训;省总工会负责工会组建、民主管理制度、协商协调等方面培训;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负责企业诚信建设、和谐文化、协商协调能力建设等方面培训。

    (三)分片指导阶段(20206月至9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牵头负责共同行动的统筹协调。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负责对成都培育对象的指导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对广元、南充、阿坝培育对象的指导工作;省总工会具体负责对绵阳、乐山、泸州培育对象的指导工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具体负责对德阳、宜宾、资阳培育对象的指导工作;省工商联具体负自贡、内江、雅安培育对象的指导工作。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011月)。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抽调专门人员,联合组成共同行动评估验收工作组,对共同行动培育指导工作成果成效进行验收总结。

    四、成果应用

    (一)适时对共同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企业及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等进行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特别优秀的培育对象企业为全国、省、市(州)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对象。

    (二)积极向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共同行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充分运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各级各地主流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

    (三)组织培育对象企业参与各级各地集体协商竞赛。

    (四)适时组织优秀培育对象企业在全省进行巡回或者线上宣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负责共同行动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各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共同行动培育指导工作的属地责任,负责培育对象企业的日常培育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培育对象企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各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务必制定完善本地区共同行动工作方案,并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

    (二)增强培育实效。各市(州)在选取企业时要与相关企业充分沟通,重点对需要帮扶的企业提供支持,并结合企业实际完善个性化培育内容,有效促进企业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同时,通过共同行动,进一步了解企业在劳动用工、稳定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困难,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市(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坚持一盘棋思维,建立健全共同行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力量,凝聚推动共同行动落到实处、落地见效的强大合力。

    联系方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戴玉栓 电话:86118369 邮箱:1307219849@qq.com  

    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王 亚 电话:86123885 邮箱:52366683@qq.com

    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部:

    联系人:晁梦秋 电话:85184865 邮箱:51072012@qq.com

    省工商业联合会维权处:

    联系人:刘力赫 电话:82820783 邮箱:583210176@qq.com

    附件:1.四川省2020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指标分配表

          2.四川省2020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基本情况报送表

    四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1.四川省2020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指标分配表.docx
    2.四川省2020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基本情况报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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