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   政策云   >   详情

    四部门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01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85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17-06-01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
     

    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者检测委托人,选择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
     

    三、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选择安全检测方式的,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检测机构将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选择安全认证方式的,经安全认证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61

    附件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设备或产品类别

    范围

    网络关键设备

    1.路由器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12Tbps

    整系统路由表容量≥55万条

    2.交换机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30Tbps

    整系统包转发率≥10Gpps

    3. 服务器(机架式)

    CPU数量≥8

    单CPU内核数≥14

    内存容量≥256GB

    4.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

    控制器指令执行时间≤0.08微秒

    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

    5. 数据备份一体机

    备份容量≥20T

    备份速度≥60MB/s

    备份时间间隔≤1小时

    6. 防火墙(硬件)

    整机吞吐量≥80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300

    每秒新建连接数≥25

    7. WEB应用防火墙(WAF)

    整机应用吞吐量≥6Gbps

    最大HTTP并发连接数≥200

    8. 入侵检测系统(IDS)

    满检速率≥15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500

    9.入侵防御系统(IPS)

    满检速率≥20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500

    10.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

    吞吐量≥1Gbps

    系统延时≤5ms

    11.反垃圾邮件产品

    连接处理速率(连接/秒)>100

    平均延迟时间<100ms

    12.网络综合审计系统

    抓包速度≥5Gbps

    记录事件能力≥5万条/秒

    13.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最大并行扫描IP数量≥60

    14. 安全数据库系统

    TPC-E tpsE(每秒可交易数量)≥4500

    15. 网站恢复产品(硬件)

    恢复时间≤2ms

    站点的最长路径≥10


     

    附件: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