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不限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11-08 22:00:12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792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复核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核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2012〕566号)中的我省14家示范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二、示范平台要认真做好三年工作总结(包括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能力提高情况,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开展服务情况,开展公益性服务、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情况,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要业绩等),并将总结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情况测评表》(详见附件2,包括测评表封面、测评报告主要内容、测评表、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带动服务资源名单)报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示范平台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上报文件、示范平台申请复核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12月2日前报送我委,同时提交电子版。省级机构请将《复核情况汇总表》和申请复核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直接报送我委。
联系人:高薇 周颖
电 话:028-86260253 86262785
邮 箱:jxwxqyc@126.com
附件:1.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四川省)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情况测评表
3.复核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792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复核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复核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2012〕566号)中的我省14家示范平台(名单详见附件1)。
二、示范平台要认真做好三年工作总结(包括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能力提高情况,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开展服务情况,开展公益性服务、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情况,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要业绩等),并将总结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情况测评表》(详见附件2,包括测评表封面、测评报告主要内容、测评表、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带动服务资源名单)报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示范平台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连同上报文件、示范平台申请复核的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12月2日前报送我委,同时提交电子版。省级机构请将《复核情况汇总表》和申请复核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直接报送我委。
联系人:高薇 周颖
电 话:028-86260253 86262785
邮 箱:jxwxqyc@126.com
附件:1.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四川省)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情况测评表
3.复核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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