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人社发〔2019〕4号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9〕5号)(以下简称《20条措施》)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客户端等形式,深入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集中宣传,扩大《20条措施》社会知晓度。
二、要统筹使用好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资金匹配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兑付落实到位。同时要做好各项补贴的公示、发放、监督等工作,加强全过程稽核和监管,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三、要做好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及时总结《20条措施》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推进打算,确立专门联络人员,于6月30日、12月1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分别报送至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
联系人: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苏洋,电话:5863393,邮箱:30858131@qq.com
市财政局社保科肖萍,电话:2398802,邮箱1974897745@qq.com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 宁 市 财 政 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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