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人社办发〔2020〕12号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扶贫开发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和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扶贫开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扶贫开发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3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对就业扶贫成效进行了再巩固再提升,提出以下政策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就业服务补贴政策。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
二、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在现有开发的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中进行合理调剂,进一步整合资金和资源,坚持救急解难的原则,优先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并给予不低于300元/人·月岗位补贴。对身体健康、热爱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区服务的贫困劳动力,可适当放宽年龄,并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保障。
三、落实劳务输出保障政策。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不超过3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并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较集中的城市或大型企业建立服务机构,提高就业稳定性。
四、落实创业补助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优先安排入住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初级1500元/人、中级2000元/人,高级3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技师培训项目,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的等级分别给予4000-6000元的职业技能补贴。
六、落实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政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200元/人·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落实培训食宿交通补贴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参加培训期间所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按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八、落实国家助学金补贴政策。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学校,免1至3年级学费,其中1至2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九、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贫困劳动力,且不符合领取失保金条件的,按照不高于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十、落实临时生活补助政策。贫困劳动力下岗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临时生活补助。
十一、落实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奖补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十二、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十三、落实就业扶贫载体创建奖励政策。强化就业扶贫载体建设,对认定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村、就业扶贫示范基地(车间)的,按规定给予每个示范村10万元、每个示范基地(车间)5万元的创建奖励资。创建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其中,扩权县由市财政补助20%,非扩权县由市财政补助50%。
十四、落实实名制信息比对复核工作。扶贫开发部门要做细做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摸排工作,逐户逐人精准核对外出务工现状,完善务工意愿、培训需求、外出时间、工作单位、交通保障、政策落实等信息,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人社部门要及时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返岗务工流向、就业创业意愿及扶贫基地(车间)吸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做好实名制信息动态更新。建立部门间数据协同机制,定期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复核工作,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共用,提高就业帮扶精准度。
十五、落实挂牌督战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开发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决不能松劲懈怠。我们将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施挂牌督战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就业扶贫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战,一周一统计,一日一调度,通过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动态实现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户户有就业"目标。
周报表市人社局联系人:邓程鸿;电话:5863393;QQ:877142174
日报表市就业局联系人:李林熹;电话2237361;QQ:361381371
附件1.就业扶贫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统计表(周报)
2.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监测调度表(日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扶贫开发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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