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人社办发〔2017〕99号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四批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组织人事局(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 据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和<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遂府办函〔2015〕69号)规定,经研 究决定,拟开展第四批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从遂宁市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聘任制公务员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中国国籍。
2. 潜心学术技术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 学术技术处于本市领先水平或居省内外先进水平,并具备引领和推动本学科(专业)学术技术进步,培养和指导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开展正常业务工作。
6.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
带头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省、市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1. 在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社会提供了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并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理论创新成果;
2. 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涉外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3. 在医疗卫生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4. 在教育教学方面,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已在全国或省(部)范围内推广使用,效果优异;
5. 在文化艺术方面,学术造诣深厚,行业知名度高,创作的代表性作品或取得的重要成果在文化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在弘扬巴蜀文化、推动文艺创新、促进巴蜀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 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主持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大课题、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等经历,其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和影响,或在国家、省(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 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二)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从遂宁市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遂宁市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 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是本行业系统的技术或业务骨干;
4.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中国国籍;
5.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6. 主持或主研完成过市级及以上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多次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了多项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学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协同攻关;
8. 有较强的信息获取及处理能力。
9.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
二、 推荐方式及选拔程序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推荐选拔工作由各县区(园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推荐人选必须由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推荐。
(一)本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填写《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表》或《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业务水平、科技成果以及发展潜力等进行初步评定,择优提出候选人选,报相应主管部门。
(三)各县(区)属企事业单位确定的人选报县(区)人社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确定的人选报主管部门;中央、省属在遂单位确定的人选直接报市人社部门。
(四)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对推荐候选人,按照推荐条件、标准进行初评、筛选,广泛征求业内专家和群众意见,在本行业或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
(五)市人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及材料整理报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委托省人社厅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代评。
(六)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通过的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报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颁发《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证书》或《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证书》。
三、推荐要求
推荐评定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 一批我市各学科、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 ,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格条件。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其中,遵守党风党纪情况由推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 ,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推进我市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和脱贫攻坚需要,重点推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机械制造、现代物流、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实施“四大发展战略”,落实“一带一路”、“互联网+”及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和国家、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优先评定为带头人。
(三)规范程序。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术、技术团体推荐人选,应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第1—2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与其他人选推荐程序相同。
四、报送材料
申报人员,需报送下列材料:
(一) 部门(单位)、区县(园区)推荐函一份(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推荐表》(两用表)。《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遂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两用表)。均应将带头人和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学科、专业领域归类排列。
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业绩、成果、贡献”栏填写要言简意赅,限400字以内,并按专业技术综合水平、业绩、贡献、获奖成果、专利、代表论文及著作的顺序进行表述。
(二)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四)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专利、奖项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等材料。
(五) 所在部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
(六)《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复印材料需由所在单位盖章,《推荐表》《一览表》需报送电子文档)。除《推荐函》《推荐表》《一览表》外,每个推荐人选其他材料应装订成册(按材料目录、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代表论文、著作、纪检部门审查意见的顺序进行装订),用标准档案袋或信封袋妥善包装,并在封面上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推荐类别(带头人或后备人选)、学科专业、推荐单位。
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遂宁市人社局专技科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遂宁市人社局2号楼401,邮编:629000) 。 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程鸿0825-5866012;15181900774; QQ :877142174。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