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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3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15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19-07-23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工信厅人〔2019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部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一、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200447号)。
     

    二、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人〔200448号)。
     

    三、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关于印发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信人函〔200566号)。
     

    四、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以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函》(信人函〔2005156号)。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723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