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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2025-09-29 14:39:14 - 2025-10-10 14:39:14       发布日期:2025-09-29 14:39:14       关键字:     点击次数: 9次    
    政策级别: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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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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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
    成文日期:   
    2025-09-29 14:39:14
    行业类型:   
    政策分类:   

    关于开展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现状,加强业务指导与管理,进一步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详见附件1

    二、评估实施

    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自评阶段各市(州)科技局认真组织属地的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围绕制度管理、服务模式、开展活动、工作特色亮点、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典型案例等方面开展自评,并按要求报评估材料

    (二)专家评估阶段。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技术转移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三)汇总梳理阶段。科技厅对专家评估意见进行梳理汇总,按程序公布评估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案例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评估的,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机构资格对无故不参加评估的,认定为不合格

    (二)本次评估数据统计周期为2024年、2025年上半年(截止630日),请根据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中相关要求分别填写。

    提供的附件材料: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024年、2025上半年,促成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证明材料(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服务企业数量、组织交流活动、技术培训以及促成技术交易额等证明材料;以及申报填写内容中需核实证明的其他有关材料。

    各单位请于202510101700时前报送自评材料,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2)按照顺序用A4纸统一胶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成果处邓旻李雨静

    话:028-86712007028-61106801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312号窗口

    箱:sckjtcgc@163.com


    附件:1.全省技术转移机构名单

    2.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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