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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5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34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18-02-05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工厅产业[2018]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夯实工业文化发展基础,统筹利用工业文化资源,发展工业文化产业,决定就全国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工业遗产调查对象为1980年前建成,具有重要或较高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
     

    工业博物馆调查对象为对社会公众开放的,以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宣传工业发展进程、成果和文化为目的兴建的博物馆、纪念馆及企业展馆等常设机构。
     

    二、调查方法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遗产项目所属单位、工业博物馆举办单位填报。有关中央企业组织填报本单位重要工业遗产项目、工业博物馆建设情况。
       

    三、进度安排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填写调查汇总表(见附件12),于20184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我部(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雨墨010-68209901(工业遗产调查)
     

    郭世卿010-68209902(工业博物馆调查)
     

    010-68205219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邮编:100804
      
      附件:1.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2.工业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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