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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第35号

    发布日期:2018-07-02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22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18-07-02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为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自201881日起施行,现予公告。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72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