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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35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03-30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工厅原〔20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中央企业:

     

    根据《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第35号公告)、《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6号公告)、《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7号公告)、《镁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8号公告)有关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开展铜、铝、铅锌、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填报。企业自愿申请公告,按规范条件要求编制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已公告的企业,如需继续列入公告名单,按规范条件要求自愿重新申请。

     

    二、经初审后符合要求的,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向我部提出规范公告申请(附审核意见),并以光盘形式附企业申请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三、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机要交换或邮政特快专递(EMS)至部(原材料工业司)。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 川 010-6820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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