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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门关于公布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9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55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19-12-09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布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联消费〔20199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821号),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药监局认定了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周期和责任目标要求,完成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保障小品种药(短缺药)的稳定生产供应。
     

    二、建设单位所在省(市)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相关部门要强化会商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19129
     

    (联系电话:010-68205674
       

    附件
     

    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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