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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四批)

    发布日期:2020-08-21       关键字:     点击次数: 134次    
    政策级别:   
    不限
    归属部门:   
    其他
    支持方式:   
    不限
    企业规模:   
    不限
    成立时间:   
    不限
    成文日期:   
    2020-08-21
    行业类型:   
    其他
    政策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9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四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5批)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9批)
      3.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
      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四批) 
      链接: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9批)车型主要参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821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