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属部门:
- 全部 政府(112) 经信(139) 市场监管(23) 发改(19) 科技(73) 财政(51) 税务(22) 民政(0) 商务(11) 人社(27) 经合(1) 应急管理(7) 农业农村(15) 扶贫开发(1) 生态环境(3) 其他(2173)
- 行业类型:
- 全部 锂电及新材料(453) 电子信息(464) 机械制造(460) 油气盐化工(451) 食品饮料(453) 医药卫生(408) 纺织服装(345) 建筑建材(352) 物流运输(294) 银行金融(282) 电力水利(355) 电子商务(277) 教育培训(271) 农林牧渔(385) 批发零售(274) 服务业(295) 其他(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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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20:03 阅读量(557)人才政策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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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9:56 阅读量(509)人才政策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四川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行政机构。(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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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9:49 阅读量(448)人才政策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对全省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职责;负责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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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9:42 阅读量(541)人才政策2017年8月28日,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和省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53号)要求,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现场监督下,采取摇号的方式,从在省住建厅备案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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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9:36 阅读量(480)人才政策川人社函〔2017〕95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为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自律、不断提升行业诚信服务水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四川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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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7:58 阅读量(487)人才政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第四批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建议名单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818号)安排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第四批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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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7:52 阅读量(542)人才政策见附件。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年报填报说明.doc2017年广力统计报表(四川)_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1129发布.rar201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年报指标解释(2017.12.).doc川人社函〔2017〕1298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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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7:47 阅读量(567)人才政策按照四川省留学回国来川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相关规定,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专家委员会于12月8日召开了评审会议,现将评审通过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或电话向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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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7:40 阅读量(578)人才政策川人社发〔2017〕50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厅对2008年5月31日以前本厅(含原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等)制发、原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08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现宣布继续有效的426件(含拟修改的16件),废止的84件,失效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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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16:17:35 阅读量(459)人才政策按照全省人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现将我省先进集体(优质服务窗口)、先进个人(优秀服务标兵)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对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12月6日—12月12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驻厅纪检组(电话:86112271)、人事处(电话:86756792)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